新西兰移民局近日发布的通告对工作签证申请条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在2019年3月出版的《逸居新西兰》杂志中,我曾对工签可能出现的变革进行了讨论,该文是对移民局指示性意见的解读,绝大部分解读内容目前都成为了移民局的正式措施。随着细节的出台,我将在杂志专栏中对相关变更做出更多的分析。 与此同时,配偶签证类别目前备受关注,很多读者希望能对此进行分析。因此,在本文中,我将对配偶签证申请中值得关注的情况进行讨论。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移民政策中很多例外处理案例的存在,本文并不能概括所有的情况。 同居时间:少一天都不行! 关于申请配偶签证中的同居时间问题,移民局澄清了一点:在提出申请的前12个月,申请者与担保人必须居住在一起。 即使已经同居了364天——少了一天也不行。因此,我们不能像过去那样帮助客户提前递交文件,而是建议他们耐心等待同居满12个月再递交申请。这一要求提出的背景可能是基于目前新西兰递交居留签证申请的人数远远大于移民局计划接受的移民数(更多关于移民人数的内容,请参见2019年7月出版的《逸居新西兰》杂志)。 这个较新的变化,似乎对仅仅少同居了1、2天的申请者很不公平,但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