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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薪酬平等,新西兰政府正加速修改一项法案

ਲੇਖਕ: 番茄捣蛋
ਸਾਰ就业关系部长Brooke van Velden在声明中表示:“目前的法律显然未能如预期运作,前政府于2020年所做的修法带来了诸多问题。当前申诉流程允许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推进,且申诉范围过于宽泛,往往难以判断工资差异究竟源于性别歧视还是其他因素。”

后花园5月6日综合报道:

新西兰政府正在加速修改《公平薪酬法案》(Equal Pay Act),这一法律原本旨在禁止雇主因性别差异而对同等工作支付不同薪酬。此次修法将终止目前所有正在进行的同工同酬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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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将提高员工提出薪酬平等申诉的门槛,并降低政府为解决公共部门员工(如教师)申诉而需支付的和解成本。

就业关系部长Brooke van Velden在声明中表示:“目前的法律显然未能如预期运作,前政府于2020年所做的修法带来了诸多问题。当前申诉流程允许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推进,且申诉范围过于宽泛,往往难以判断工资差异究竟源于性别歧视还是其他因素。”

她指出,新西兰的薪酬平等制度在国际上属于“例外情况”。现行法律允许员工和工会与多个雇主共同协商薪酬平等和解协议。而在新西兰通常进行比较的多数国家中,薪酬平等申诉仅限于向本单位雇主提出,或由雇主负有法律责任主动采取措施实现同工同酬。

目前薪酬平等申诉主要集中在公共部门,并且近年在公共资助领域的申诉数量持续增长。她表示,政府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目前所有已和解的申诉,每年总成本已高达$17.8亿。

“这些修改将使申诉流程更可执行、更具可持续性。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大量员工的申诉案件中,例如教师的申诉就涉及约94,000人。我们必须确保提出和解决申诉的流程具备足够的稳健性。”

她还补充道:“我提出的变更将显著降低政府成本。同时,也将为判断是否存在基于性别的低估提供更清晰的框架和指导。”

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将“女性占主导的工作”定义的标准从当前的60%上调至70%,并要求该比例需连续维持10年以上;

2)要求申诉必须有合理理由相信该工作在历史和当前均被低估,并须提供相关证据;

3)就“对比工种”(即由男性从事、与申诉人工作不同但在技能、职责、经验水平或工作条件方面相似的工作)提供进一步的定义与指导;

4)允许雇主以对其业务可持续的方式履行薪酬平等义务,例如分阶段支付和解金。

这些修改将使当前所有薪酬平等申诉自动中止。不过,若在新法要求下重新提出,且符合标准,将可重新发起申诉。此外,现有和解协议中涉及“复审条款”的部分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而已经结案的申诉,在满10年后,若符合新标准,可重新提出。

相关内容已体现在今日提交国会并以紧急程序审议的法案中,修改将自获得御准后次日立即生效。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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