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税收计划引发科技公司的强烈批评,他们警告称此举损坏了马克龙将法国变成“创新国家”(“start-up nation”)的努力。本周三,法国财政部长Bruno Le Maire提出一项法案, 将向大约30家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征税对象为全球数字服务营收不低于7.5亿欧元(约合8.47亿美元),以及其中至少2500万欧元(约合2800万美元)来自法国的企业,税率为3%。这是法国在欧盟层面无法就数字税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独推进的行动。法案称这些互联网巨头将为发送定向广告等业务交税,征税仅针对在法国开展相关业务的营收。公告还指出,线上销售、通信服务和支付服务等并不受新税种影响。被征税公司大部分来自美国,法国财长Le Maire预计称,该项措施每年带来约5亿欧元(约合5.65亿美元)的税款。这一法案将于4月提交议会讨论。Le Maire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国一直在积极倡导寻找途径,从销售数字产品的科技公司那里获得更高的税收收入,以遏制它们将利润转移至爱尔兰和卢森堡等税率较低的司法管辖区的倾向。法国政府此前表示,欧洲中小企业的平均税率比数字企业高出14个百分点。欧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