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审批制度巨变,但争议随之而来:市议会减负,业主风险自担?
后花园8月20日报道
本周,新西兰政府宣布将对《建筑法》实施20年来最大规模改革。建筑部长 Chris Penk 表示,此次改革将废除现行的“连带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制度,并改为“比例责任”(proportionate liability)模式。
怎么理解两种模式呢?
所谓连带责任制,指的是当建筑项目出现缺陷时,业主可以向任何一个责任方索取全部赔偿。而地方议会由于财力雄厚,往往都会成为最后的兜底者。
与之相对的是比例责任制,即每个责任主体只对自己完成的工作部分负责。如果工程由多个承包商、设计师和审批机构共同参与,发生缺陷后,各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例如,地方议会和建筑商各承担50%的责任。如果建筑商倒闭,地方议会最多承担50%份额,其余部分由业主自担。
显而易见,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会减轻很多,但也意味着一旦某个参与方无力赔付,业主需要准备承担剩余风险。
为什么改革?
政府认为,原有体系让新西兰的建筑审批流程迟缓,进而推高了成本,独立住宅的平均建造成本竟比澳大利亚高出约50%。
因此政府认为,有必要引入比例责任,让各方仅对自身完成的工作负责。
政府强调有必要“把责任落实到真正承担工作的一方”,以减轻地方议会和纳税人的潜在赔偿负担。
政府计划通过修订《建筑法》,在2026年初向国会提交法案。
此外,新政还包括整合审批机构(BCA)。
目前全国有67个地方议会或机构负责建筑许可,执行标准差异大。新制度将允许地方议会自愿合并其建筑许可职能,分享资源,消除重复审查。
Penk 认为,每个地方对《建筑法》有不同解读,导致建筑商在一个地方被拒、在另一个地方却获批,这种情况将通过合并得到改善。
支持者:提高效率,给全体纳税人减负
新西兰副总理David Seymour对改革表示支持,称澳大利亚各州早在1990年代就已采用类似的比例责任制度。他认为,将过多赔偿责任从地方议会转移出去是合理之举。过去,地方议会为避责往往对新材料新技术持审慎甚至阻碍态度,长期来看,这造成了新西兰建房成本高、创新不足。
“如果地方议会知道自己可能要为整个项目的问题埋单,它在许可新技术时就会战战兢兢,甚至加以阻挠,结果就是房屋建造既慢又贵。改革后,各参与方各负其责,这并不是可怕的新鲜事,而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奥克兰市长Wayne Brown也称这一改革是“奥克兰纳税人的一大胜利”。Brown透露,多年来奥克兰市议会在建筑纠纷中因无法逃避赔偿责任,替纳税人背负了数亿纽币的损失。他早在2023年2月就开始呼吁政府解决这一问题。
“过去一些大型公寓楼的诉讼,修复费用高达数亿,全由奥克兰的纳税人埋单。如果不是后来庭外和解,奥克兰人可能面临未来30年每年增加300纽币市政税来填补黑洞。”
反对者:催生“鬼屋”,业主可能遭殃
工党党魁Chris Hipkins对改革表示谨慎欢迎。
他表示,现行规则是在2000年代初应对“漏水房危机”的背景下引入的,从历史上看有其必要性,但如今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拖慢了建筑项目审批。
“政府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关键在于如何确保消费者保护做到位,不能让普通房主权益在新制度下得不到保障。”
业内人士回应了Hipkins的担忧。
资深房地产律师James Wollerman表示,目前政府虽然提出,可以通过强制保险或房屋质量保修等机制来保护业主利益,但具体细节尚不明确。
他指出,保险公司普遍不愿承保建筑物防水等高风险缺陷,如果承包商破产或失联,谁来为房主的损失兜底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一旦地方议会不再替纳税人埋单,业主若购买了缺陷建筑物,未来维权和维修成本可能无法转嫁,他担心中心城区一些年久失修的公寓楼业主将失去资金来源。
“如果缺乏可靠的保障措施,我们可能会看到在奥克兰市中心出现因无人承担维修费用而荒废的公寓楼。”
Meredith Connell律师事务所的Nathan Spier指出:“过去工程质量有市议会兜底,现在这张‘安全网’可能没了。如果市议会不再像过去20年那样做最后担保人,那么当承包商无力赔偿时,那笔钱将从哪儿来?”
Spier表示,他本人多年来代理各地议会处理建筑缺陷索赔案,深知地方议会乐见新政实施,但同时强调,落实强制保险细节至关重要,“否则我们就没做好准备。”
建筑业联合会首席执行官 Julien Leys 强调,政府必须引入强制保险制度,借鉴澳大利亚模式,要求承建2万纽币以上项目的建筑商购买保修保险。否则,一旦出现重大缺陷,建筑商无力赔偿,业主将面临高昂的维修账单。
保险业:新规存在挑战
新西兰保险协会(ICNZ)表示,已就政府向比例责任制转变的“初步设想”与政府进行了讨论。
“这种做法给保险公司带来的问题。”
协会发言人表示,ICNZ 期待随着政策的发展与政府进一步讨论。
Penk 表示,保险业已经表现出一定兴趣,但承认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因为各方都需要看到保障和确定性,才会愿意真正承担责任。
业主怎么应对?
谨慎选择承包商:在没有地方议会做担保的情况下,业主需更加关注承包商的资质、信誉和财务状况。律师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建筑商的保险和过往项目,必要时聘请独立工程师或监理。
购买保险:随着比例责任实施,政府可能推出强制的建筑保修和专业责任保险。业主要提前了解政策细则,考虑为新建或翻修项目购买相应保险,以防施工方破产或逃避责任时获得补偿。
参与施工过程:业主应密切关注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对发现的缺陷及时提出并保存证据。在验收阶段,可请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减少纠纷。
关注法规进展:政府计划在2026年提交修法议案,业主应持续关注相关法规出台及各地议会的实施细则,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同时关注各地是否合并或转移建筑许可职能,以判断未来审批路径和标准。
预留风险资金:在比例责任制度下,业主可能无法从议会处获得全额赔偿,需做好应对潜在维修费用的经济准备,尤其是购买公寓或联排住房的业主。
政府是否推卸责任?
从改革的动因来看,中央政府希望通过调整责任分配机制,加快建筑审批,降低建房成本,并减轻地方议会和纳税人的财务负担。毕竟,现实中因连带责任而导致的索赔案屡见不鲜,2015年皇后镇 Oaks Shores 公寓的索赔案金额高达1.6亿纽币,开发商破产后,当地纳税人几乎承担全部费用。
可以说,现行制度在鼓励业主维权的同时,也让地方议会背负了与其无关的巨大风险,客观上推高了建筑成本和审批门槛。
然而,改革若缺乏配套保障,确实会把部分风险转嫁给普通业主。如果政府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忽略了业主的风险保障,改革就难免被视为“甩锅”。
澳洲经验能照搬吗?
新西兰政府经常引用澳大利亚作为改革参考。澳大利亚各州从1990年代起陆续采用比例责任制度,目的是避免地方政府成为“最后的赔付人”,鼓励各方按过错承担责任。然而,实践表明,比例责任并非万能处方。一些州出台了专门针对建筑质量的法规,赋予开发商和承包商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
例如,新南威尔士州在2020年通过《设计与建筑从业者法》(Design and Building Practitioners Act 2020),并设立建筑专员制度。2024 年底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审理一宗建筑缺陷案时强调,这部法规优先于一般的比例责任条款,开发商和主承包商不能以“我只承担部分责任”为由减轻赔偿,而必须先对业主的损失负责,再通过交叉索赔向分包商追回费用。
另外,当地住宅建筑合同超过一定金额(目前为2万澳元)的项目必须购买住宅建筑保修保险,并向政府的 Home Building Compensation Fund(HBCF)缴纳保费。该基金是为应对承包商破产等意外情况而设立,它为业主提供最后一层保障。当承包商无法履行保修义务时,业主可以向基金申请赔偿。
澳洲的经验表明,单靠比例责任无法解决建筑质量纠纷中的所有问题,需要与强制保险、工程保证金以及严格的质量监管结合使用。
因此,新西兰目前的政策还不足以解决建筑缺陷的赔偿难题。不过,政府已经表示,将考虑引入强制保险,希望有关细节能够尽快发布,以免业主陷入财务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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