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D就移居国外者的出租房课税问题作出解释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3月19日 在新西兰拥有出租房产但在国外定居的新西兰人可以松一口气了,新西兰税务当局(IRD,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近日出台一则规定明确表示,那些在新西兰拥有出租的房产但工作并生活在国外的新西兰人,不会被自动确认为新西兰的税务居民。
2013年,新西兰税务审核机构(TRA,Taxation Review Authority)曾做出一个决定,该决定看似要求对新西兰人来自海外的收入大范围课税。为廓清疑问,IRD出台了这一规定,对所谓“居留于新西兰”作出解释。
TRA决定中的关键点在于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永久居所的地址。德勤税务部门的主管Mike Williams表示,税务审核机构的决定曾令许多非居民感到不安,这种不确定性已经维持了超过一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税务局局长如今明确表示,长期投资的房产通常不构成所谓的“永久居所”。
TRA的先前一个重要判例涉及到一位侨居海外的新西兰人,其孩子和前妻依然居住在其所拥有产权的新西兰住房内。这一情况其实非常特殊。
KPMG(毕马威)的税务部门负责人Rebecca Armour警告说,这一新的决定并非盖棺定论。侨居海外的新西兰人即使已经被税务局认可为税务非居民,也不要掉以轻心,尤其是那些在海外停留时间超过3年的税务非居民。“他们此前被认可的税务非居民的身份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雇主也需要对此保持关注,以防该雇员税务状态的变化造成雇主必须额外承担PAYE、ACC以及员工福利税(fringe benefit tax),“这些与员工相关的税务成本会影响到薪酬、合同价格以及新西兰对海外项目竞标的竞争力。”





